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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三明土堡保护和利用”的调研与对口协商的情况报告`

2017-01-04    来源: 三明市政协     字号::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明委办〔20161号)《通知》,市政协成立了以朱一勤副主席领衔的课题调研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加强三明土堡的保护和利用”对口协商方案》,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先后赴大田、永安、尤溪、沙县进行调研座谈。1110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加强三明土堡的保护和利用”对口协商座谈会,市政府党组成员张文珍到会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朱一勤主持会议并做总结性发言。参加协商会的有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市政协有关委员、市政协文史研究员等,大田、永安、尤溪、沙县政协分管领导及文史委主任、博物馆馆长,3位土堡保护人等共计40余人。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据调查历史上三明土堡约有80009000座。现存的基本形制和堡内建筑较好的有200余座。主要集中在大田、永安、尤溪、沙县等县(市),其方位处在福建中部、三明的东南部。其中大田县是三明现存土堡数量最多的达56处(座)、最集中、种类最繁复、现存年代最早、形制最多、土堡文化最丰富、由土堡引发的抗争故事最感人的地域。其土堡主要分布在各乡镇的山间、盆地、山岗、坡地、水田、阶地、台地处;永安市土堡近30处(座),现存土堡面积最大,带前矮围墙、凉亭、内禾坪;堡外建有独立又和土堡相连的书院;堡内建筑多轴线布局较多;发现与前后堡门天井连在一起、并按排楼形式构建的土堡;堡门门额大多用灰塑彩绘装饰,存有唯一的畲乡土堡和唯一的畲人建造的土堡;尤溪县拥有土堡51处(座)之多,其特点是大型土堡居多,除了保留土堡的主要特征外,还有高台阶、多台基、多重天井构筑土堡,并衍生出堡屋、堡楼、堡围、堡居、兵营等防御性建筑特色,多建筑文化相互交融;沙县境内据载宋至民国存有大小土堡几百座,其中水美土堡群保存较好,现存3座(双吉堡、双兴堡、双元堡)比较好。沙县土堡的特点,有聚建一起的现象(3座土堡聚集在一个村也是不多见的),倚重砖木结构,有些堡内设酒窑,堡内生活设施较齐全。屋脊和屋面层层叠叠,含有多土堡建筑元素。 

  除了以上4县(市)土堡相对集中、数量较多之外,其他县(区)也有或多或少的土堡。如宁化有泉上土堡、俞坊堡、社背堡、上村土堡、黄山寨土堡群等,将乐有厚堡等,清流有邓家土堡、老土堡、新土堡、上土堡、下土堡等,泰宁有太和堡等,三元有松庆堡、筠竹土堡群等,梅列有茂安堡等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调研走访和协商的情况看,虽然历史上的“三明土堡”数量众多,但现存土堡较少,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乡村农民拆旧房建新居的行为与日俱增,加之自然力的破坏和保护意识的缺失等,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保护意识不强,安全隐患大。个别领导文物保护意识薄弱,认为土堡是过往的东西,因此对土堡安全不够重视;一些民居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用电、用火不规范,文物周边堆杂物、中间乱搭盖,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文物安全令人堪忧。 

  (二)投入不足,缺乏专项维护资金。三明土堡这一历史遗存多半分布在边远村落和经济欠发达乡镇,由于年久失修,普遍存在基础设施破败、人居环境差,有的建筑濒临倒塌已不再适宜居住。由于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而缺乏专项经费,村镇又无多余资金可供投入,保护工作举步维艰。 

  (三)时代变迁,保护人才匮乏。三明是文物大市,拥有各级文物藏品众多,但掌握成熟文物修复技术的专业人员却不多。专业人才资源的严重匮乏,使得一些需要维护、修复的文物有时只能“无奈地等待”,应引起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要把加大文博专业人才培训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培养更多的文博专业人才和文物修复技术人才。 

  三、协商会取得的成果 

  市政府党组成员张文珍充分肯定协商座谈会有“三好”:一是形式好。召开这个座谈会是市政协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确立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具体举措,必将有助于拓展社会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有助于党委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会议筹备充分,组织周密,集研讨、交流、协商、议政于一体,是民主协商的好形式;二是选题好。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天专题协商选择土堡这一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工作,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系列讲话精神,将推动我市土堡保护工作;三是效果好。参与面广,既有机关部门的负责人,又有基层的土堡保护人;既有市县政协分管领导,又有政协委员、文史专家;与会的同志特别是各位委员既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又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体现了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平等议事的协商要旨,产生了良好的民主协商效果。  

  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协商会指出的不足,市政府党组成员张文珍在现场会上提出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把保护作为首要任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一要加强保护规划。对列入国保、省保的土堡,已编制保护规划的,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对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尽快启动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二要推动保护立法。要充分利用获得市级地方立法权的有利时机,推动土堡保护工作规章的制定出台。起草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要牵头深入开展土堡保护工作调研、认证,待条件成熟,形成法规草案,适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三要实施保护项目。要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加快推进的要求,建设和实施一批土堡保护重点项目;四要加速申遗步伐。适时启动三明土堡的申遗工作,全面提升三明土堡的文化品牌价值,提高土堡的利用深度;五要落实保护责任。各县(市、区)和文物管理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多层面、专兼结合的文物管护网络,完善文物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文物安全监管体系。 

  (二)要坚持把利用作为发展任务,在利用中传承、在传承中利用。一要与其它保护项目结合。将各地的土堡保护利用结合到历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等保护利用项目中,通过丰富土堡的文化内涵和人文底蕴,让历史悠久的土堡产生新的文化价值;二要与相关文化建设结合。坚持利用的公益性,将土堡的建筑艺术与我市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等有机结合,将土堡建成弘扬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的阵地;三要与旅游产业结合。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把土堡的保护和利用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鼓励支持各地依托当地土堡资源发展旅游及相关产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旅游品牌,将丰厚的文物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势;四要与申遗筹备结合。适时启动三明土堡的申遗工作,全面提升三明土堡的文化品牌价值,提高土堡的利用深度。市文广新局要对接国家、省上关于申遗工作的政策和精神,牵头做好申遗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和前期筹备工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有序推进三明土堡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要坚持把强化保障作为重要抓手,夯实三明土堡的保护与利用的基础。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保护文物的法定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要求,把文物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在“三普”中未列入的文物点,要全部列入,并按照属地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二要拓宽资金渠道。要紧紧抓住中央、省财政对文物事业加大投入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做好三明土堡中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和省级重点文保单位相关项目的储备和基础工作,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对我市土堡保护的更大支持;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网络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推介三明土堡,扩大影响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和文物部门要有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出具体举措和支持政策,做到用足用好本土人才和引进吸收急需人才相结合,培养开发人才和选拔使用人才同推进,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四、协商会达成的共识及若干建议 

  (一)要正确认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协商加强土堡的保护和利用,应当是保护在前利用在后,保护是利用的前提,保护是基础,只有保护好了才有利用价值。保护绝非对土堡进行“孤仱仱”保护,而是要与周边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将各地的土堡保护利用结合到历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等保护利用项目中,通过丰富土堡的文化内涵和人文底蕴,让历史悠久的土堡产生新的文化价值。要结合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项目的实施,注重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科学制定土堡的保护修缮方案,稳妥组织实施,以落实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二)要积极改进发现的保护不利问题。来自永安、尤溪、大田的3土堡保护人反映:现今土堡产权不明晰,“堡主”与当地政府存在隔阂;土堡的保护主要是家族式保护,就是在相关的家族中选出比较有名望的人组成理事会,对土堡进行管理,或动员本族人募捐善款,或雇人日常看护,尽管有的土堡(如安贞堡)有建立文物保护管理所,但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临时工,没有固定专项经费,文保队伍难于稳定。有当地政府引导“土堡”开发旅游,时不时联系一拔人前往参观考察,但没有实质性的指导帮助,也很少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致使基础设施差、安防设备缺乏、环境遭破坏等。充分反映出“保护意识不强、安全隐患大、缺乏专项维护资金、保护人才匮乏”的问题。 

  (三)要重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三明土堡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由来已久,只因“功能不同、形制相似”的“土楼”已于2008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客观上给土堡申遗增添了难度。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我们应以此次协商为契机,再次启动“申遗”程序,首先列入省里的申遗名录。 

  (四)要加大土堡保护利用的宣传力度。土堡是老祖宗留给后人的珍贵遗产,只有唤醒广大民众的保护意识,才有可能激发开发利用思维,因此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现存文物进行宣传,宣传文物重要而独特的价值所在,提升社会各界保护文物和遗产的意识;要结合我市建设“十大博物馆”契机,普及文物保护常识,增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感染力、渗透力;加强对土堡保护的领导,努力营造土堡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 

  (五)要建立土堡保护利用的专项资金。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发掘、管理、利用并举”的原则,加大土堡保护经费的投入,促进资源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同时要对接整合上级扶持政策,融合文化、旅游、建设、农业等部门申报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精品旅游开发等项目,借势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市、县土堡保护和申遗专项资金,并形成“以开发带保护,以保护促开发”的良好格局。 

  (六)要出台土堡保护利用的的规章制度。要梳理全市各级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名录,依据相关要求,聘请有资质的机构、专家,编制科学的、可操作的符合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的总划大纲。根据三明土堡保护和申遗工作的需要,出台必要的法律法规,使之保护和申遗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市政协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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