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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017-01-04    字号::

  78,市政协召开“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对口协商座谈会。会议邀请市政府办、市直相关部门、市政协委员和电商企业代表共40余人参加。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市政协委员和市、县电商企业代表就如何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行了互动交流与对口协商,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协商期间,委员们就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如下意见建议。 

  一、保护好我市“三品一标”地产品优势资源。农村电商的关键在于地产品上行,地产品的安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方面已在全省领先,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监测监管不到位,市民对农产品安全不放心等问题。建议我市相关部门加强农户、经销商对化学药品使用的监管和监测,尤其要跟踪监督高毒或巨毒农药和激素的使用,避免自毁品牌,如莲子、金柑、黄花犁、竹笋等大宗农产品。对违禁者,加大惩罚力度,控制地产品农药残存,保障我市地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同时引导农户规范生产、创新生产,发展地产品深加工产业,增强触网竞争力。 

  二、扶持电商平台建设。针对我市地产品品类多质量优,综合类自建平台众多的特点。建议集中力量,建设一个官方平台,专门对我市地产品进行进一步规整,统一触网销售。通过政府考察,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公司列入重点扶持,在企业起步阶段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介入,推动三明农产品宣传促销。如扶持“食尚三明”品牌的推广,培育领军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农产品全面上行。同时规范好该平台的建设、把严货源质量关,一方面确保我市地产品网货质量和售后服量,另一方面注重品牌建设和授权,保护我市大宗农产品和独有的产品品牌。 

  三、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建议充分利用邮政公司、供销社的在农村坚实的根基,发展壮大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在各类产品上行、快递配送、信息化改造等环节的主力军作用。特别要重视农产品的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因大部分农产品属于生鲜食品,果蔬、肉类、水产品的流通腐损率非常高,造成了农户很大的损失。农产品冷链过程中的温度、湿度、运动的控制,都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品质,建好冷链物流系统,就为农村电商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提升服务水平。在注册、金融、快递、产品包装、产品品控方面提升服务质量,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提供更接地气、更灵活的可抵押贷款服务,支持电商企业发展;市、县、乡三级有关部门支持快递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降低电商成本;提供公共的产品包装,统一品牌;相关部门公布我市“三品一标”产品和供货人联系方式,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电商企业与地产品生产商牵线搭桥;加强各大乡、村级各种电商相关网点的促销活动,给农民带去真正的实惠,盘活末端电商经济。 

  五、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国家、省级、市级均安排了电子商务专项资金。获得国家、省级专项资金的市(县、区)要更加规范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项目可查、出支有据。企业反映市级专项资金门槛高,申请困难。建议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适当降低门槛,特别是与电商配套的资金投入大的物流企业,财政资金应适当补助。对企业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并加强培训,开辟绿色通道。 

  六、放宽“住改商”限制。在电商发展中,遇到了“住改商”限制瓶颈问题。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小区电商往往难以获得小区住房同意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法在有关平台开设从事食品经营的电商。建议省上修改《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出台扶持政策,放宽小区“住改商”从事无实体电商经营限制。允许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同意“住改商”证明的,如村(居)委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等出具证明的,应许可电商企业落地经营。 

  七、成立农村电商工作领导小组。我市农村电商处在快速发展阶段,而无序现象仍然存在。全面发展电子商务工作,各部门已经在职责范围内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但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加上农产品同质化较严重,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建议市政府成立农村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打破各自为政的格局。同时要重视中高端电商人才培养,做大做强电商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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