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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九届市政协部分经济类重点提案办理开展“回头看”评议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7-01-04    字号::

  为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协在市直部分提案办理单位,开展了部分经济类重点提案办理“回头看”评议活动。89日,市政协专题召开“回头看”评议座谈会,组织市有关民主党派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提案单位代表和提案者,对市经信委、农业局、林业局、工商联等单位承办的九届市政协部分经济类重点提案的后续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民主评议。会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承办重点提案的后续办理工作情况,参会人员开展互动点评、座谈交流、探讨协商,较好地总结了市直部门单位办理市政协重点提案的工作情况,对进一步促进市政协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发挥好重点提案办理高质量、高效应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提案办理的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市政协副主席李茂胜参加了“回头看”评议座谈会并讲话。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分经济类重点提案办理“回头看”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市直各提案办理单位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并以重点提案办理引领政协其他提案的办理,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次列入“回头看”评议的部分重点提案办理单位,办理工作有成效、有特色、有亮点,如: 

  市经信委作为提案办理大户,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每年都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主动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确保提案办理真正落到实处。这次重点对2013年重点提案《关于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建议》,以及2015年重点提案《关于在我市大力发展包装饮用水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后续办理落实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思路,进行全面的跟踪办理,取得较好成效。 

  市农业局对2014年重点提案《关于推进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常态化监测的建议》后续办理工作进行认真了梳理,对下一步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常态化监测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做到持续不断地跟踪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做法值得肯定。 

  市林业局在办理2015年重点提案《关于因地制宜建设三明林业博览园的建议》过程中,在林博园项目建设总规设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认真梳理能做什么和先做什么,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不犹豫、不迟疑,立足实际,把能做的先做起来,致力推进林博园项目建设,取得较好进展。 

  市工商联作为政协的参加单位,既是提案者,又是提案办理单位,能认真对待提案办理工作,注重把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办理过程作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凡是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办、快速办,凡是可以创造条件的,力促条件早日成熟,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这次列入“回头看”的是2012年的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商会经济发展的建议》,市工商联在领导决策中,能很好地吸纳提案的合理化建议,并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进一步做好重点提案后续办理工作的建议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建议如下: 

  1.组织开展好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市政协对市直部门单位提案办理质量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已进行了多年,对于推进我市提案办理协商,提升我市提案办理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开展好重点提案办理“回头看”评议活动,是提案办理工作的延续和深化,是提案办理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协提案工作的不断创新,今年市政协结合换届工作,开展九届市政协部分经济类重点提案办理“回头看”评议活动,目的就是进一步推动提案的后续办理落实工作。建议:市直各有关提案办理单位也要对五年来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结合市政协开展的提案办理质量民主评议活动,认真总结政协提案办理的经验,特别是通过梳理所办理的政协提案,看看哪些提案办理的效果比较好,哪些提案办理的成效还不够好,从而更好的理清思路,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扎实做好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提案办理工作,促进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升,增强提案办理实效。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市政协在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工作中,逐步形成和总结出“五个一”和“五步工作法”的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机制,主要内容是:在市政协方面,每件重点提案都由一位市政协领导牵头、一个专委会跟踪、一份总体计划推进、一项具体方案督办、一件办理协商结果通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督办方式和督办时限。在承办单位方面,实施“五步工作法”,即:①领导批示。②承办单位会商。③与提案者沟通协商,征求意见。④协商后,办理答复。⑤开展协商座谈会,深度协商、办理,抓好落实。建议:市直各有关提案办理单位对上述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不懈地持续推进和健全完善,发挥好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提案办理的整体水平。要提升提案承办人员素质,认真兑现办理答复承诺事项,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认真抓好后续落实工作。 

  3.进一步推进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沟通协商是提案办理的必要环节。近年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强调要深入进行提案办理协商。目前,《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已经印发,《政协福建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市政协也在着手研究制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更好地把提案办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提、立、办、督、评各个环节。随着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后,在政协提案办理中,将对协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在提案办理中,要把是否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是否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要环节,是否尊重、采纳、落实协商意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在评价满意度,在评优评先等方面,都要体现办理协商工作。建议:市直各提案办理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意识,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联系,主动抓好“提”“办”双方的互动衔接,对重点提案的后续办理情况,适时向提案者通报,提升协商实效,促进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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