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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协机关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2016-09-28 14:55    字号::

   为进一步明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根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三明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协助责任落实。根据市委和市纪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向市政协机关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委(办、室),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及时向市政协机关党组和市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对上级巡视、检查中反馈问题,协助党委(党组)及时整改。 

  二、加强宣传教育。协助机关党委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开展警示教育、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抓住重要节点和关键时段,进行廉政提醒;组织新提任和转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 

  三、严明纪律监督。在机关党组(党委)的领导下,对机关党员遵守党内法规、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深化作风监督。在机关党组(党委)的领导下,针对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贯彻实施办法以及《三明市政协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三明市政协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五、树立良好形象。加强纪委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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