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勇委员代表三明学院委员小组发言: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水源环境保护成为生态建设突出“短板”,水源保护工作欠账较多,管理体制机制尚未理顺,“一刀切”的水环境管理措施成效不佳,建议:
一、因地制宜,健全分区治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完善农村地区污水收集体系。二、划分事权,建立由环保部门牵头,水利、农业、发改等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明确农村水环境管理职责。三、统筹兼顾,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探索农村环境管理、农村环保设施运营模式,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有效破解农村环境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标本兼治,改革农村治污工程的招投标制度,推行农村环保目标责任制,健全农村水环境整治考核评估体系。五、健全生态补偿,完善农村水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整体规划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以健全的环保激励体系构建农村水环境长效整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