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入口| 办公入口| 承办入口| 帮助
今天是: 欢迎访问政协三明市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概况 > 机构设置

三明市政协各委(室)、科(室)工作职责

2017-03-10 08:46    来源: 三明市政协     字号::

政协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秘书长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2.负责牵头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负责市政协领导批办件的转达和催办落实,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3.牵头起草市政协重要文稿、市政协主要领导讲话稿;负责市政协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及信访接待工作; 

  4.负责协调和组织市政协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与上级政协和兄弟市政协的联系;做好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县(市、区)政协的联系工作; 

  7.负责驻明全国、省政协委员的联系、组织、服务和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行政事务、后勤服务,以及有关接待服务工作; 

  9.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10.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11.完成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委员工作室工作职责 

  1.负责联络住明省政协委员,协助组织和承办住明省政协委员赴省参加政协会议、学习培训、视察考察等活动。 

  2.负责联系市政协委员,协助做好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建立健全市政协委员档案。 

  3.牵头制定市政协委员服务管理的相关制度。 

  4.负责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考核工作,健全完善委员履职情况档案,适时通报委员履职考核情况。 

  5.负责市政协委员履职平台的具体管理工作,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转及委员履职情况的登录。 

  6.负责市、县(市、区)政协组织和委员统计工作。 

  7.负责委员小组及相关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资料收集等工作。 

  8.负责市政协领导参加政协界别、委员小组、县(市、区)活动的协调工作。 

  9.负责联系县(市、区)政协委员工作室,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作动态;指导县(市、区)委员工作室开展工作。 

  10.协助做好市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11.完成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研究室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加强中央和省、市相关重大政策研究,为市政协领导提供参考意见和有关资料。 

  2.负责管理市政协专家智库,做好与专家的日常联系和对接工作。 

  3.负责市政协中长期工作的研究,及时总结政协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履行职能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 

  4.加强与省政协研究室、市委政研室和县(市、区)政协有关委(室)的工作联系、交流与合作。 

  5.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以及政协委员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政策方面的社情民意。 

  6.完成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提案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提案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向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组织和推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等政协组成单位及各专委会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提案; 

  3.负责提案的征集、初审、交办、督办工作及重点提案的跟踪落实;开展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工作; 

  4.负责对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考核; 

  5.联系相关界别,做好协调、互动工作; 

  6.组织提案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人士开展对重点提案的协商、视察、调研活动,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的意见、建议,反映社情民意; 

  7.负责与省政协、外地政协和县(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8.负责本专委会的文字综合及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9.完成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做好市政协安排的视察调研工作,起草调研报告; 

  3.组织委员及有关人士就我市经济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协商、视察、考察、走访、调研及专题座谈等活动,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4.负责对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考核; 

  5.联系相关界别,做好协调、互动工作; 

  6.负责与省政协、外地政协和县(市、区)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7.负责本专委会的文字综合及信息、宣传报道; 

  8.完成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组织委员围绕我市发展重大问题特别是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问题开展协商议政、调研视察等活动,收集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3.负责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考核;

  4.承办市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布置的任务。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做好市政协安排的视察调研工作,起草调研报告; 

  3.组织委员和有关人士就我市人口、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等重要问题开展协商、视察、考察、走访、调研及专题座谈等活动,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4.负责对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考核; 

  5.联系相关界别,做好协调、互动工作; 

  6.负责与省政协、外地政协和县(市、区)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7.负责本专委会的文字综合及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8.完成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科卫体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做好市政协安排的视察调研工作,起草调研报告; 

  3.组织委员和有关人士就我市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协商、视察、考察、走访、调研及专题座谈等活动,牵头做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的意见、建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4.负责对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考核; 

  5.联系相关界别,做好协调、互动工作; 

  6.负责与省政协、外地政协和县(市、区)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7.负责本专委会的文字综合及信息、宣传报道; 

  8.完成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做好市政协安排的视察调研工作,起草调研报告; 

  3.组织委员和有关人士就我市社会法制、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和社会发展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协商、视察、考察、走访、调研及专题座谈等活动,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4.负责对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考核; 

  5.联系相关界别,做好协调、互动工作; 

  6.负责市政协民主监督员的选派和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与省政协、外地政协和县(市、区)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8.负责本专委会的文字综合及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9.完成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做好市政协安排的视察调研工作,起草调研报告; 

  3.组织委员及有关人士就我市民族宗教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协商、视察、考察、走访、调研及专题座谈等活动,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4.负责对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考核; 

  5.联系相关界别,做好协调、互动工作; 

  6.负责与省政协、外地政协和县(市、区)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7.负责本专委会的文字综合及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8.完成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做好市政协安排的视察调研工作,起草调研报告; 

  3.组织委员及有关人士就我市港澳台侨和外事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协商、视察、考察、走访、调研及专题座谈等活动,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负责与港澳台侨同胞的联络、联谊及接待工作,为他们在明投资置业提供服务;负责市政协港澳地区政协委员小组活动的联络工作;参与市政协全会期间港澳地区委员、列席人员的会务和接待工作; 

  4.负责对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考核; 

  5.联系相关界别,做好协调、互动工作; 

  6.负责与省政协、外地政协和县(市、区)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7.负责本专委会的文字综合及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8.完成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做好市政协安排的视察调研工作,起草调研报告; 

  3.负责征编和出版有关文史资料及政协史志;组织市政协学习中心组及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委员和有关人士就我市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等方面工作,开展协商、视察、考察、走访、调研及专题座谈等活动,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的意见、建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5.负责对本专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考核; 

  6.负责市政协书画室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7.联系相关界别,做好协调、互动工作; 

  8.负责与省政协、外地政协和县(市、区)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9.负责本专委会的文字综合及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10.完成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本专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和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联络等具体工作; 

  2.负责本专委会工作计划、总结、调研报告、分管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本专委会的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撰写提案,收集、反映本专委会成员、委员及有关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社情民意; 

  4.加强与省政协和县(市、区)政协对口专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的联系。协助市政协办公室做好外地政协对口专委会来访的接待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与本专委会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为委员知情参政服务; 

  6.及时将需归档的文件、资料移交给市政协办公室档案室存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协办公室综合秘书科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协重要文稿的起草;     

  2.负责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市政协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协领导批办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和反馈; 

  4.负责协调市政协领导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 

  5.负责机关会议记录、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 

  6.负责编发《政协信息》、主席会议纪要、大事记、每月会议活动安排和年鉴撰写等工作; 

  7.负责市政协综合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市政协网站管理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协办公室人事老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协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工作; 

  2.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和县(市、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培训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做好市政协机关人员组成和调整的程序性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市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等工作; 

  5.负责做好市政协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服务工作; 

  6.负责机关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申请报批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协办公室行政接待科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协各种会议、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外地政协人员来明有关活动的接待工作; 

  2.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财产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驾驶员及车辆的管理、调度工作; 

  4.负责机关基建、修缮、物资采购和卫生、绿化、水电管理等工作; 

  5.负责机关电话、空调等设备设施购置、管理和报刊征订发放等工作; 

  6.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的发放和公积金、社保、医保交缴等工作; 

  7.负责市政协各种会议会场准备工作; 

  8.负责市政协大楼安全、消防、值班安排、门卫管理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协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三明政协港澳台侨联谊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协委员的联系、服务等工作; 

  2.开展海内外联络联谊活动,做好涉及港澳台侨民间交流工作的研究,收集、整理有关社情民意,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 

  3.协助政协机关做好港澳台侨有关人士、团组的来访接待服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协办信息中心(《三明政协》编辑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文件材料的打字、印刷、复印; 

  2.负责管理文印室电脑、复印机、印刷一体机等办公设备; 

  3.负责市政协机关电脑网络建设、维护,政协信息库的管理;   

  4.负责《三明政协》信息收集、整理、编辑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